刚才描述的政治、军事和外交事件也带来了对伊比利亚大西洋和荷兰大西洋私人商业法律框架的改变。这些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私人商人的业务前景和与奴隶贸易相关的金融和商业交易所涉及的风险水平。自15世纪中叶以来,葡萄牙与西非的贸易一直是垄断性质的。为了组织贸易并防止走私者干扰,王室在几个地区建立了几个“工厂”,包括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和圣多美。然而,到15世纪末期,皇室开始向私人商人授予特定范围商品经营许可证,并将不同垄断企业的直接管理租给私人利益方。这种做法在16世纪3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之间成为常见做法。佛得角、几内亚、圣多美和安哥拉等领土的垄断权经常出租给名为“contratadores”的私人商人。
contratadores有权进行贸易并在不同地区设置自己的因素和助手。他们还可以授权其他私人商人获得avengas(贸易许可证)。avencas是一种合同,授权avengador(许可证持有者)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出口某种给定的产品的一定数量。根据这些合同,contratadores将承担运输所涉及的风险,如船只失事、火灾和被海盗和海盗抓获。另一方则获准在特定港口装载合同中提到的货物数量。例如,在安哥拉,avencadores的船只只能在罗安达装载,并且装载必须由contratador和皇家因素的代理人共同检查。他们将一起发出“certidao de despacho”(上船证),以提交给目的地港口当局。contratador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葡萄牙或大西洋领土内销售这些贸易许可证。为避免损失,contratadores可能会要求avencadores提供fianga(商品抵押)。对于在海外领土内出售的avencas,通常以黄金、银或宝石形式提供保证。
15世纪时,在佛得角和圣多美donatarias成立(皇家向贵族赠送土地、行政和司法权利)的同时,王室还向其特权所有者(所谓的donatdrios和capitaes-donatdrios)以及定居者提供商业优惠。这些措施旨在促进人口定居和经济发展,并给予常驻居民和公民许可证与最近非洲大陆地区进行贸易,为私人参与奴隶贸易以及其他业务打开了另一条渠道。因此,葡萄牙皇室的垄断并不完全关闭了私人创业精神。从16世纪初开始,私人商人控制着西非包括奴隶贸易在内的王室垄断权。到17世纪末,由公司承包商扮演的角色被皇家特许经营的几家商业公司接替,并获得了与巴西和西非进行贸易的垄断权。
在共和国中,直到1621年,与西非包括奴隶贸易有关的交易都是由私营企业家控制的。主要荷兰港口城市中有少数几个私营公司和几个独立企业家涉足商业分支。这些私人企业没有正式的商业组织,只雇用船上、岸上或浮动贸易站(leugers)的商人和会计师进行西非贸易。国家总督颁布的公司章程于1621年结束了这个自由贸易的初期。公司获得了所有大西洋贸易的垄断权。
做生意和监管垄断需要正式的商业和官僚框架。因此,非洲西海岸被划分为不同的商业区域:甘比亚、佛得角、阿尔吉恩、塞拉利昂、谷物海岸和金海岸。每个地区的交易活动都授予五个公司商会中的一个:阿姆斯特丹、泽兰、马斯、北部区和格罗宁根,而西非最有利可图的商业地区——金海岸和奴隶海岸以及洛安戈则直接归公司董事会管理。后来,安哥拉和圣多美地区也被“19位绅士”直接统治。这种对非洲西海岸的划分可能与公司和国家总督在这些地区政治和军事利益有关。这种划分似乎也是该公司在成立之前投资于这些地区私营企业家所满足其利益的最佳解决方案。
公司章程的颁布一开始就遭到了阿姆斯特丹和共和国北部港口城市商人的强烈反对,这些商人在北大西洋渔业、巴西糖和染料木材、南美洲盐贸易以及非洲金、象牙和奴隶贸易等方面投资重要。因此,一些商业分支很快从公司垄断中分离出来。然而,巴西和非洲贸易仍然受到公司控制,但不是没有为公司和私营企业家带来利润。
公司的军事性质导致这些地区的许多活动中断。在接管巴西东北部队长岛若干年后,糖生产量减少,给共和国的糖精造商带来了重大损失。在占领罗安达之后的几年里,公司官员也未能确保向荷兰巴西提供定期供应的奴隶劳动力。与此同时,支付钜额费用进行针对大西洋葡萄牙属地的军事战役也开始感受到了沉重负担。该公司缺乏现金流来运营其在巴西、西非、加勒比海和北美洲的业务,并努力确保在其岗位和定居点之间运输商品、人员和武器。为了减轻损失,公司于1638年允许股东参与巴西和加勒比地区的贸易。1647年,该公司还同意向私营企业家开放从安哥拉到巴西、加勒比地区和西班牙美洲的奴隶贸易。最后,在1648年,包括奴隶贸易在内的与北美洲的贸易也对共和国的私人商人开放。唯一保持公司垄断的商业分支是黄金交易。这种公司政策的转变为共和国中的商业创造了广泛机会,并意味着在16世纪和17世纪大部分时间里,葡萄牙和共和国中的私人商人控制了大部分大西洋贸易,包括奴隶贸易。